监督审计处
1. 负责分院纪检组,系统单位纪委和机关纪委日常工作;
2. 负责分院反腐倡廉工作,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信访举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
3. 按要求承担系统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4. 负责落实巡视、巡察相关工作;
5. 承担分院科研道德建设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6. 完成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8-85236426
1. 负责分院纪检组,系统单位纪委和机关纪委日常工作;
2. 负责分院反腐倡廉工作,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信访举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
3. 按要求承担系统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4. 负责落实巡视、巡察相关工作;
5. 承担分院科研道德建设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6. 完成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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